传统文化中的和谐精神
贵和尚中、天人合一的和谐精神。贵和尚中,“和”是和谐,“中”是中庸。贵和谐、尚中道是儒家文化的基本精神。孔子主张“和为贵”,“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所谓“和而不同”,是指君子在人际交往中能够与他人保持一种和谐友善的关系,但在对具体问题的看法上却不必苟同于对方;所谓“同而不和”,则是指小人习惯于在对问题的看法上迎合别人的心理、附和别人的言论,但在内心深处却并不抱有一种和谐友善的态度。“和”的本义是指一种有差别的、多样性的统一,因而有别于“同”。
天人合一主要体现为人与自然的和谐。《易传·文言》说:“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天且弗违,而况于人乎?”“先天”指在自然变化之前对自然加以引导,“后天”指遵循自然的变化。这一方面指出了人调整、引导自然的功能,又强调人必须遵循自然的变化规律。只有了解了天地万物的本性,才可以利用天地来滋育万物,达到天人和谐一致。
“天人合一”不是机械地一加一,而是自然与人类的相互依存和交融统一;“天人合一”也不否认人对自然的改造、调节、控制和引导作用,提倡“明于天人之分”和“制天命而用之”。人既应改造自然,亦应适应自然,注意不破坏自然,让自然界的万物都能生存发展。中国传统文化讲究“大乐与天地同和,上下与天地同流”,重视人与自然的和谐。正是这种尚和谐的中华精神,延续着中国文化不曾间断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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