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奖惩办法
为了提高中考质量,鼓励和督促教师集中精力进行初三教学,特制定以下奖励办法:
一、 名次奖
1.进入全县奖励名次的教师表彰教师:第一名500元,第二名400元,第三名300元,第四名200元,其余名次100元。
2.单科进入全市前三名的奖励该科教师500元。
二.目标奖
每年根据确定的指标数进行具体奖励(后附)
三. 学生成绩奖
1、610分以上:500元/生
2、590分-----610分:300元/生
3、560分-----590分:100元/生
4、达忻一中线:1000元/生
四、分项目标奖(均分、及格、优生)
1、完成县定目标者每科加10%奖金,完不成目标者每科降5%。
2、不达县平均水平线的学科不再增加奖金。
五、奖金分配办法
1、教师奖:根据目标制定情况再行决定
2、名次分值分配办法:(以120分为基数1,按照分值比例测算)
语文、数学、英语比率:1
物理:2/3,化学:7/12,政治、历史:5/8,体育:5/12
3.各科分值计算办法:
⑴学校数-本学科名次=pⅩ比率=分值
(2)(总奖金数-总N数元)/总分值=每分值所得奖金数
(3)每学科名次奖=分值数X每分值所得奖金数=个人学科奖金
3、班主任奖:根据学校名次测算(比率为1/2)
智村学校
20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