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直校、中心校、幼儿园:
为认真贯彻落实忻州市教育局《关于在<忻州日报>推出教育专版的通知》(忻教函[2017]2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县教育系统宣传工作,及时反映我县教育工作动态,展示我县教育系统新形象、新风貌,现将忻州市教育局《关于在<忻州日报>推出教育专版的通知》(忻教函[2017]20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直校、中心校校长要高度重视教育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明确一名副职领导分管教育宣传报道工作,切实加强督促指导,在政治性、价值性、敏感性、文字质量等方面把好稿件审核关,同时要安排一名政治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熟悉学校工作业务、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功底的同志担任通讯员,并于4月底前将分管领导和通讯员名单报县教育和文化局办公室。
二、宣传报道内容和宣传报道的形式
宣传报道内容和宣传报道的形式请参照忻州市教育局《关于在<忻州日报>推出教育专版的通知》(忻教函[2017]20号)文件执行。
三、考核办法
教育和文化局将及时汇总各县直校、中心校来稿和用稿情况并纳入年终考核,对于排名较前的给予表彰奖励,对于排名较后的要公开通报批评。
四、稿件要求及投稿方式
1、稿件要求。使用word文档,标题为二号黑体,正文为三号仿宋。正文结束后写明作者姓名、单位、联系电话。
2、投稿方式。各学校不可直接向《忻州日报》报送信息和简讯,必须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核后上报教育和文化局报送稿件。
联系人:崔 昱 联系电话:13509708022
邮 箱:dxjyxcl@163.com
附:忻州市教育局《关于在<忻州日报>推出教育专版的通知》
定襄县教育和文化局
201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