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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村学校学生会章程

2013年03月25日 03:53:41 来源:定襄县智村学校 访问量:553

智村学校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学学生会是在学校政教处团委直接领导下的学生组织。凡本校学生承认校学生会章程经学生代表大会民主选举均可加入。

 第二条    学生会的一切活动以国家的宪法和法律为准则。

第三条    学生会的基本任务

1、遵循和贯彻学校的办学方针。组织学生开展学习、科技、文体、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多种活动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全面和谐地发展。

2、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协助学校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3、维护校纪校规。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和教职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4、沟通学校党政与广大学生的联系通过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民主管理。在维护学校整体利益的同时维护同学的具体利益。 第二章        组织和职权

第一条    学生会干部由校学生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不超过二学年。

第二条    学生会组织机构。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三人秘书长一人各部设部长一人委员若干。学生会下设学习部、宣传部、纪检部、生活部、体育部、文艺部、技术部

第三条   学生会分工

1、主席负责全面工作。主持学生会召开的各种会议制定计划和检查工作抓好各班班委会工作。

 2、副主席协助主席开展工作主席缺位时由副主席主持工作。

3、秘书长协助学生会健全干部班子并指导其开展工作。指导学生会制定工作计划并协助组织实施。

4、学习部负责与各班学习委员共同研究、学习经验介绍、学习展览及知识竞赛等。

5、宣传部负责与各班团支部做好宣传工作主抓广播、报栏、橱窗、黑板报。

6、纪检部负责检查学生的出勤及违纪情况并提出处理意见。

7、生活部负责组织、协调学生伙食方面工作组织校内外公益劳动召开生活委员会议。

8、体育部组织开展各类体育活动。

9、文艺部组织开展各类文艺汇演。

10、技术部协助解决学校大型活动中的电脑操作等技术问题。

 第四条    学生会向学校负责并定期向学校报告工作。

第五条    学生会职权

1、召集学生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任务和其它重大事项。

2、组织学生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和决定任免学生会干部。

3、执行学生代表大会决议和学校安排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        选举办法

第一条    每年十月召开学生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工作。

第二条     主要议程学生会主席向大会汇报上一届学生会工作同时产生下一届学生会领导机构。

第三条    学生会领导机构侯选人由上届学生会成员及各年级推荐产生。

第四条    选举前对候选人要进行公示。

第五条   选举时候选人要进行竞选演讲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

第六条   学生代表大会由初三班长学习委员团支书组成。

第四章        

第一条    各年级组设置学生会分会组织上隶属于学生会领导。

第二条    各年级组学生会分会的任务、组织、职权可依照本章程

编辑:郭成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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