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襄县教育和文化局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
为及时、有效减少空气重污染对全市师生造成的危害,保障全县师生身体健康,依据《忻州市教育局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预警应急响应的通知》和《定襄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预警应急响应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辖区内所有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含中等职业学校、民办学校)。
二、教育防护
各级各类学校应利用健康教育课以及校园各种宣传平台面向师生广泛开展大气环境保护和污染天气下自我防护知识教育。教会学生掌握污染天气条件下的基本保护常识,增强学生的环境保护意识,提示家长教育并关注子女的自我保护措施。
三、预警分级
本市将空气重污染分为三个预警响应级别,由轻到重顺序依次为:
预警三级(黄色)
当天区域内空气质量指数(AQI)在201-300之间,且气象预报未来2天仍将维持不利气象条件;
预警二级(橙色)
当天区域内空气质量指数(AQI)在301-500之间,且气象预报未来2天仍将维持不利气象条件;
预警一级(红色)
当天区域内空气质量指数(AQI)在501以上(含501),且气象预报未来2天仍将维持不利气象条件;预警一级(红色)为最高级别。
四、应急措施
(一)预警三级(黄色,中度污染)
1.小学、幼儿园避免户外运动;中学减少体育课等户外运动;
2.心脏病、肺病患者、特异体质学生应当留在室内;
3.户外工作人员减少户外工作时间或采取防护措施;
4.学校在建施工工地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二)预警二级(橙色,重度污染)
1.中小学、幼儿园学校停止学生户外体育、军训等课程、停止学生户外活动,停止校级、区县级、市级组织的体育考试和运动会并延期举行,同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2.心脏病、肺病患者、特异体质学生必须留在室内,避免体力消耗;
3.工作人员避免户外工作,增强必须在户外作业人员的防护措施;
4.停止学校内在建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做好现场扬尘管控措施。
(三)预警一级(红色,严重污染)
1.学校停课并及时发布通知;
2.做好因未接到停课通知到校学生的看护工作,加强对留校学生的看护,采取一切必要的防护措施;
3.停止学校内全部施工工程;
4.除学校必须坚守的岗位外,教职员工实行弹性工作制。
停课期间,中小学、幼儿园应按照“停课不停学”的原则,通过网络、通讯等途径与家长和学生保持联系,提出可参考的合理化学习建议;教师要合理调整教学方式,灵活安排学习内容,指导学生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和数字化资源开展自主学习;提示家长对孩子进行在家生活和安全教育。
五、预警发布与解除
县教育和文化局空气重污染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收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预警发布与解除指令后,报领导小组副组长、组长,并按照领导小组要求,通过县教育和文化局门户网站、信息安全传输平台、电话传真等方式向各校发布与解除预警信息。
各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含中等职业学校、民办学校)启动与解除预警。
六、工作职责
(一)县教育和文化局职责
1.办公室
负责接收市大气重污染应急工作协调小组预警发布与解除指令;负责组织发布与解除预警信息;负责信息报送及有关协调工作。负责通过公众媒体和教育政务微博发布预警信息;负责协调处理群众和媒体举报的事项并收集反馈有关信息。
2.思政股
负责与县宣传部门联系,并通过家校路路通等网络平台发布预警信息;负责协调处理群众和媒体举报事项并收集反馈有关信息。
3.安全股
负责预警发布后学校及师生在校及上学和放学途中的有关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协调处理群众和媒体举报的有关事项并收集反馈有关信息。
4.职教股
负责指导中等职业学校制定预警响应预案;负责中等职业学校预警响应,并督查预警响应落实情况;负责协调处理群众和媒体举报的有关事项并收集反馈有关信息。
5.基教股
负责指导学校,幼儿园制定停课预警响应预案;负责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停课应对安排的预警响应,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内容,并督查预警响应落实情况;负责协调处理群众和媒体举报的有关事项并收集反馈有关信息。
(二)各中心校、学校(幼儿园)职责
1.各中心校、学校(幼儿园)要指定专人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在县大气污染预警与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通过公共媒体等渠道发布有关重污染天气预警后,及时汇报本地空气实时状况,经应急指挥中心批准启动本《预案》。
2.各中心校、学校(幼儿园)要根据《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制定分预案,指导所属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民办学校)、幼儿园,做好预案制定工作,确保预案的可操作性,并在接到预警指令后组织实施。
3.在预警响应期间督促检查所属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民办学校)、幼儿园预案落实情况,统筹协调停课后课程调整和本级组织的学生体育竞赛、体育考试延期调整等工作,努力降低因天气情况对学生学习和锻炼的影响。
4.预警响应期间确保主管领导、主责部门负责人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收集汇总有关情况上报县教育和文化局办公室。
(三)学校(幼儿园)职责
1.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指定专人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在市大气污染预警与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通过公共媒体等渠道发布有关重污染天气预警后,在第一时间根据预警等级启动本《预案》。
2.制定本校(园)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并在接到预警指令后启动实施。
3.根据预警级别减少或停止学生户外运动,组织学生在室内上好体育课或开展体育活动,并通过布置家庭体育作业指导学生开展体育锻炼。
4.在停课期间,及时开通校园网、班级博客、校讯通、手机短信平台等相应内容,为家长提供学生在线学习指导,并提示家长控制学生上网时间,做好学生看护,保证学生在家安全。
5.预警响应期间确保分管校长、教师24小时通讯畅通,注意了解掌握有关情况并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附件:定襄县教育和文化局大气重污染应急领导小组名单
定襄县教育和文化局
2016年12月19日
附件:
定襄县教育和文化局大气重污染应急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陈玉德 县教育和文化局局长
副组长:刘建伟 县教育和文化局副局长
郜建林 县教育和文化局总工程师
曲海全 县教育和文化局副书记
郑晓春 县教育和文化局纪检组长
成 员:戎金伟 县教育和文化局办公室主任
高正平 县教育和文化局思政股股长
李建中 县教育和文化局职教股股长
刘 志 县教育和文化局安全股股长
侯月升 县教育和文化局基教股股长